刘德华散文集《浓情爱不完》
序写这序,要说一个故事。
大概一年前,唱片公司负责人向我提议出版一本自传式的散文集,我想了又想,很为题材伤脑筋。
这十数年间,接受杂志电台的访问不下数百个,可以问的都给问了,可以回答的我也尽量回答了,还有什麽可言?
此事後来不了了之。
旧事重提乃五年前我在台北市立运动场演出第一场後,群众给我的震撼,良久不能平伏;我跟唱片公司提出:我要写一本自传式的小说,将这本书的所有收入拨归「爱的连线」奖学基金里,聊表一点心意。
选择以小说形式撰写自传,并非想公开过去的一切,而是想大家能在阅读中重拾个中的趣味性,共来分享我的过去、现在和未来。因为有你们,我无悔任何的抉择。
一、泰享村的小克星
「从前」对小小年纪的我来说,就像一个神秘莫测的年代,高不可攀,引人入胜。
我在大埔西北泰亨村出生,先由接生婆来家里接生,然後父亲才把我送去医院登记,拿出生证明。按照族谱,我的名字叫「刘福荣」,家里的人都叫我「荣仔」。「刘德华」是後来念小学才改的名字。蓝天白云,阡陌稻田,绿水青山就是我的童年。
我的祖家是一座「品」字形的村屋,左右两边是住屋,中间则为家祠。家祠里面挂着一副对联和一列祖先的画像。每次我都要踮起脚,把头找很高很高才能看清楚他们的样子。
爷爷有次指着当中的一帧画像。「看,这是你太祖爷,在朝廷当官。」我「哦」的把声音拉得长长的,以示惊叹。爷爷满足的捻着一小撮白色的须笑了。爷爷很老了,老得我也不晓得他有多少岁。他脸上都是一点点的老人斑和深深的皱纹。我喜欢在他说故事的时候,猴在他身上,用小指头循着他脸上的小坑,从额头至眉心、至眼尾、至嘴角,一直来来回回地画画画。爷爷会因为此而跟乡里说:「我这孙儿将来长大了一定是大画家!」言若无憾,心亦喜之。
为了逗爷爷欢心,我偶尔也会画一、两张画。我最爱画彩虹,因为彩虹最容易画,一手抓七支不同颜色的彩笔,画一个半圆圈就行,简单又省事。除了当画家,我想我也有资格做一个捣蛋专家。我是泰亨村居民口中的「小克星」。殃及池鱼的就连我父亲大人也不能幸免。犯罪纪录如下:
某日黑风高夜,我和堂兄、弟以及另一个村童阿内,各自找来一捆旧报纸和鱼线数条。我用刀片割出人形图案一大张,然後分别在人形的四肢上各系一条长鱼线,再用黑漆将纸张涂黑。四人各执鱼线一端,躲上树枝头。风呼呼,野犬乱吠。我擦擦手掌,静待机会。 半刻钟过去,远处终於有点小火光。我压低声:「那是谁?」「太黑了,看不清。」「管他是谁,等了这麽久才来第一个,吓了再说!」「好,依照计画去!」我们各自打个手势。人来了,人来了。是个胖子。渐渐走近。我暗数:「一、二、三!拉!」四人手一扬,黑人纸影登时竖立地面。胖子给吓得魂飞魄散一溜烟跑掉了。我喝采。阿内摆出胜利手势。「来,再来,再等下一个。」下一个是女人,吓得蹲在地上哭。我们躲在树上忍俊不住。一连数个夜归人给唬着了,我们乐得嘻哈绝倒。
回家,门一打开,就听到父亲煞有介事在说话。他跟母亲说:「我看真的有问题。」「有什麽问题?!不过是你老花眼看错罢了!」「怎会看错?! 这麽大的一个黑影。」他用手比画,「两颗眼珠还发光!错不了!」「乱说,泰亨村一向好风水,从不闹鬼!」我站在门後,终於忍不住笑,一口气呛咳起来。我涨红了脸走进去。父亲转头看看我,一本正经跟我说:「荣仔,以後早点回家,山路那边少去为妙,要小心,别乱跑。」说完又回头跟母亲继续议论:「我准没看错,肯定没错##」
我跳上床,大被盖过头,躲在被里大笑。为了自保,我决定把这小秘密好好藏起来,连爷爷也不例外。
* * *
一九六六年,我五岁。那天一整天都没阳光,外头一早就下着毛毛雨。这样的天气最好到山边捉蜗牛。我洗好脸,胡乱抓了块馒头吃,一脚刚踏出门,母就喝住我:「荣仔!别玩得太疯!快下大雨了!」我迫不及待得跑掉。天色真的越来越黑沉,接近晚昏,还响了几个闷雷。我和两个堂兄捉了满满一小桶蜗牛。而我的胜利品是一只如小拳头般大的巨型蜗牛。我意犹未尽,拍拍一手的泥,朝堂兄招手:「来,我们再後山去挖,那边一定有更多!」
我们走不了几步,就下起豆点般大雨。正在犹豫,身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。我回头。一眼瞥见大伯父气急败坏跑过来,脸色灰败。他一手抢去我手上的小桶,掷在地上,吆喝:「你们还在这里玩!荣仔!爷爷给车撞倒了!」我还来不及反应,大伯父已牵着我跑。我转身,一双脚刚好踏在那只巨型蜗牛身上,「0辟啪」清脆一声,蜗牛壳应声裂开。慌忙中我回头,蜗牛身已践踏成一团肉酱。
雨花渐大。从不觉离家的路是这麽的远。黑暗中只见一道白色的电光和四个狂奔的身影。终於到家。「品」字形大屋只有家祠那里闪着昏暗黄灯。我摔开大伯父的手,跑进祠堂。父、母亲都在祠堂里,双眼红筋尽现。然後我看到爷爷了。他放在祠堂中央,躺在一块木板上,身覆白布,把他整张脸完完全全盖过。五岁的我,心里面在存有一份犹豫 - 这是否就是大人口中的「死亡」?!
我不敢动,直到母亲把我抱过去她身边。「你爷爷给一辆大货车撞死了。」她哽咽。我看到我的大姊姊在流泪。原来哭,还为了失去心爱的人。家祠後来来了好多人。我挤到一角去。我捂着半张脸,静静看着爷爷被抬进一个方形长木箱里去。父亲搀着母亲,口中念念有辞。在这当儿我忽然想起:我以後还有没有故事听?从前」的故事并没有说完呢!我把这问题翻来覆去地在心中想。想了很,仍然没有肯定的答案。
「荣仔!荣仔!」谁在叫我?我抬头。父亲示意我过去。突然间整个祠堂静得鸦雀无声,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。我紧握着小拳头,走到父亲面前,旁边就放着那个方形的长木箱。不晓得什麽时候已盖上木盖子。父亲递来一枚长钉子。「荣仔,你是爷爷生前最疼爱的人,按俗例,他死後最後的一口棺木钉应该由你钉上。」我半知不解的接过那口钉子<放在掌心,沉甸甸的,足有我的巴掌般长。我踮起脚,想看清楚长木箱上有什麽东西,父亲已一手把我抱起。他扳开我手,要抓一把槌一子。我把钉子放在木板盖的左下方。我抬眼看看父亲。他点头,示意我提起槌子。我吸一口气,用力槌下那枚长钉子。一下又一下,一下比一下沉重。 二、从不浪费吃喝玩乐
父亲是一个勇士。二十多年前一句「我要搬到城市生活」,把我们一家八口都挤到城里来。
本着勇者无惧的精神,父亲不理会亲戚朋友的反对,以及同乡的白眼,说走就走,其志如顽石。他这一着,教大家震怒多於惊愕。受人非议在所难免。每天都有一群三姑六婆在我家门前探头探脑,大发谬论。见到母亲走出来就装笑脸:「哎,刘大婶,搬去城里住,好风光!」非常讨厌。
而我也突然之间少了一班朋友,因为孩子的妈都不允许孩子跟我们玩在一块。「叛徒!虚荣!」村里一些无聊的人都是这样骂我跟姊姊。我很生气。有一回实在憋不住气,拾起小石子狂扔那些人,打得他们头肿如猪头,心里才宽了些。
有时我会想:若非父亲的思想新潮,一早嚷着起革命搬家,待搬到城里来,又得为生活劳心劳力,说不定我等刘氏嫡系早已活脱脱是个养尊处优,饭来张口,茶来伸手的十二少了。左手尾指留片小指甲,嘴角含烟,吞云吐雾,每天早上捧着心爱的金丝雀往燕云大茶楼钻,坐在靠窗一张特别留位的抬子,品茗上佳的「马骝」。风花雪月,良辰美景,看戏操曲,闲来吊起嗓子哼一曲「牡丹亭惊梦」,游戏人生。想得疯了。
可是父亲不是土皇帝,他只是个勇士。勇士都是注定要上沙场冲锋陷阵的。它的子孙也不能例外。 半夜,隔壁不知道是谁在播这样的一首老歌 (原曲:Whatever will be,will be) 当我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,我问我妈妈,我长大了将会如何?我会漂亮吗?我会富有吗?妈妈这样回答我:孩子、孩子,将来你长大了能拥有多少,就是多少,我们并不能预见未来。然後,当我长大了,我恋爱了。我问伊:我们面对的将会是一个怎样的人生?会如彩虹般的艳丽吗?一天又一天,地老天荒?伊温和地说:亲爱的,我们无法知道将来,但我们决定如何走面前的路,人生就如何呈现。我靠在床头,推开窗户,让它一遍遍地唱下去。
生活有时会如一首毫无杀伤力的老歌,温柔轻软,在你耳边嗡嗡嗡,搔得你耳朵发痒。
我在床头的茶几上随手拈来一本画册。影迷送的,上次在拍戏现场亲自拿来送给我。我一页页揭开,全是历年来的照片。古装时装,台上台下,造型照、生活照…… 慢着-- 这是什麽?我把刚才揭过头的一页翻回来。定睛一看,竟是儿时的一帧黑白照。大约六、土岁,拖着姊姊的手,还拎着一个小书包。照片都发黄了,我也忘了在哪里照的。但我依稀记得那已是我家搬出大埔後住在钻石山的事了。那时应该刚升小学吧。小小的手紧紧扣着姊姊的手,可是一双眼睛却飞去老远。这无意识流露出的神情,彷佛就是我跟我家人一直以来的关系--心连心,但却不曾亲过。我小时候在家里头像半个哑巴,不说话,放学回家就做功课,然後自顾自的看电视,自得其乐。母亲曾担心我有问题,把我带去庙宇求神保佑,我因此也被迫喝下无数杯苦涩难当的香炉灰神水。可是神水喝了也不见得开口,仍然沉默如金,母亲唯有暗担心。我有三个姊姊,一个弟弟,一个妹妹,家里共有六个小孩子,再加上父亲经营杂货店和冰室,一天到晚人来人往,吱吱喳喳、闹烘烘,像个游乐场。居移气,养移体,我不可能性格如此。至今我仍说不出原因,既不是跟家人吵架,也不是生闷气,但回到家就自自然然闭起嘴巴,没话说。我们会一起在杂货店或冰室里帮忙,大家分工合作,一家人很开心,可是一整天下来,我跟他们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超过三十句。
那一年,我,二姊和三姊和小弟都念黄大仙小学。我跟二姊同念下午班,每天都由她带我上学。我总是走在她前头,看东看西、踢石子、踢汽水盖,越踢越远,然後-次都给她在身後大喝:「荣仔,别乱跑!」给叫回去。放学时,她又会等我一起回家。两姊弟从不交换校园趣史,或是在课堂上受了哪门子的气,小小年纪已学会不唠叨、不诉苦,而且做得如此彻底。完全不像现在。现在我回到家就像一头学说话的鹦鹉,说个没完没了,而且爱置身热闹之中。有时候拍戏拍得累了,但回到家如果碰上姊姊和外甥女在座,我宁愿牺牲两个钟头的睡眠时间,也要跟她们瞎缠到底。唯恐她们一夜之间变成哑巴,不再跟我说话。有时坐在那里听外甥女说话也觉得乐趣无穷,统统三岁至五岁,会叹气、含皱眉头,用稚气的声音说:「唉,我好烦呀!」我只能啧啧称奇,像她们这种年纪,何来烦恼?!
我从来没把属於吃喝玩乐的岁月浪费掉。大概是有点小聪明吧,念书外,我的时间都放在运动场上。每个学期开始,差不多所有的兴趣小组报名处皆收到刘德华的报名表格。书法、足球、篮球、排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跳弹网、康乐棋、桥牌、游泳、跳高、跳远、竞跑,以及所有田径活动。除了上课,其馀时间皆通告密集。每天早上起床就开始恨太阳为什麽这麽早下山。上课听书、下课捣蛋,功课交齐,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学生:不是最好,但也不是最差的,弃之可惜,教之劳气,是数一数二最教老师头痛的学生。
念高中三那年,面临选文、理科升班,每个同学都烦得满脸疮疮,偏我一个早已心中有数。班主任把我明去讨论:「刘德华,你打算选什麽科?文科吧,你的文学一向很不错。」我摇头,「我选理科。」班主任瞪大眼睛,百思不得其解。我理直气壮回答:「我是中国人,中国人还怕学不好中文?反正可以选择,为什麽不给自己机会多学一些不懂的科目?如果选了文科,将来我只懂文科,但如果现在选择理科,将来除了理科外,我还懂文科的东西,平白多学一样学问,有什麽损失呢?」哗啦哗啦,理由一大堆,说得班主任哑口无言。结果我当然照本意选读理科,还狠狠把老师的眼镜都跌破了。
那一年高中四的终期试,我的物理科拿了全年级最高分数奖。这是自从我升中试拿状元以来最威风的事了。我还记得升中试放榜那天,一早就回到学校等候派发成绩单。信心是有的,却万万没想到自己竟考到一级的成绩,是我那一年那一届的状元学生。我拿着那张长长的成绩单,欣喜若狂,在操场上扬了一个老大的圈。同学争着抢去看,抢来抢去,得意忘形之际,终致乐极生悲。那张本来已传阅得霉烂的成绩单给五马分尸,撕得稀巴烂。我站在一旁哭笑难分。立刻想到跑去教员室借胶纸设法补救,但贴补好的效果差强人意。
当我把它拿给父亲看时,它像一张废纸。父亲拿在手里直皱眉头,翻了又翻,看了又看,「唔--」他一脸狐疑,半晌终於忍不住问:「为什麽好好的一张成绩单会变成这样?」「同学传看时不小心撕烂了。」「好好的传着看为什麽会撕烂?」「他们抢来抢去玩。」父亲的表情仍然是一副犹豫。我望进他眼里去,突然之间闪过一个念头,明白一切。霍地,我整个人跳起来:「什麽?!你怀疑我这张成绩单是假的?!」父亲像被看破心事,满脸尴尬。我暴跳如雷。「我从来没有怀疑你的读书能力,况且念书考得好成绩是应该的。」
父亲丢下这句话就走开。我懊恼得说不出话来。这算是什麽意思呢?顿时我像给人泼了一盘冷水,闷闷不乐了好几天。但我并没有因此记恨父亲。我跟他都是脾气极臭,但又极快忘记不快的人,从来不记宿夜仇。况且毕竟年轻,可以把天下间的不愉快都一古脑儿丢弃,不玩白不玩,暑假总不能白放!我把课本统统扔进衣柜,翻出一件件汗衣,每天玩得像野孩子般才回家。
有一回玩得疯了,竟想到要去偷摘隔壁种的石榴,那里住了个潮州籍的铁匠,早出晚归。我们这样那样的计划好进和退的路线後,我拍拍胸口,无惧地说「让我去!你们替我把风!」我卷起衣袖,双手一压就爬上铁匠家的屋顶。我蹑手蹑脚慢慢转身,正准备从屋顶跳下後园之际,突然间「轰隆」一声巨响,我整个身子穿破屋顶跌下去,然後连人滚到一张钢台子前。我「哎哟」惨叫,大腿外侧随即一阵麻痹,我本能地伸手一按,糟糕!一手部是血!我低头再看,要命!伤口足见有半尺长,血流如注。同伴都吓呆了,一张张脸,青转红,红变白。我按着伤口,勉强撑起身子。朱强冲进铁匠的浴室拿出一条毛巾,我抢过来抹净地上的血迹。「赶快走!」
他们几个搀扶着我跑。我们一直跑了数条街才敢停下来歇息,但我已痛得冷汗直冒。我曲身坐在小巷里,检验伤口,一低头,即看到自己长满肥肉的肚子,不禁暗骂:「活该!胖得像头猪,难怪含踩烂人家的屋顶!」英雄气短!还以为自己懂轻功呢?可以飞檐走壁!结果我穿了一个月的长裤子,因为怕给父母看到腿上的伤痕而知道我的恶作剧。时为大暑。本来应该穿短裤的季节,现在被迫天天穿长裤,热得大腿两侧长满热痱,又痒又疼,非常受罪。於是我发誓要学好功夫。整个夏天都在学李小龙耍双节棍。我把家里的塑胶椅拆去两枝脚,用麻绳穿在一起就当双节棍舞,前後左右乱舞,屡击中後脑。如果某个暑假,你曾看到在钻石山头的小球场上,有四个高矮肥瘦的小子在舞双节棍,那我告诉你,其中那个胖的就是区区在下了!(另一个会不会是周星驰?) 三、可立七侠
导演喊「卡」,镜头前的搏斗才终止,大汉把紧扣在我喉咙的手放下,我从泥水中爬起。血浆还「卡」在我咽喉,我咽一口唾沫,不知为何呛了起来。茶水萍姊递上暖水壶,我漱了漱,把血浆冲出口。大德站得远远的,绕着双手靠在下巴上,表情呆滞。看见他这模样,我才想起自己在这沙滩上已轧了两天两夜戏了。
我挥挥手,示意他替我拿汗衣来更换。他没留意到,原封不动靠在一旁。「大德!」我没好气喊,他这才如梦初醒。我做了一个抹身的手势,他钻进车厢找去。我席地而坐,抓起一把泥沙。奇怪,拍了这些年戏,竟从来没拍过沙滩漫步的镜头。永远都是前无去路,後有追兵,跑跑跑、跑个半死,大杀风景。什麽时候才可让我念念:婉君表妹我爱你,你愿意嫁给我吗?」的对白!「累得眼皮也撑不开还笑得出!」大德走过来把衣服递给我。「大德!」我兴致勃勃跟他说:「如果我早十年去台湾发展,说不定可以牵着林青霞的手,尽拍一些沙滩漫步、喁喁细语、海誓山盟的戏了,不用像现在这样打得焦头烂额!」「你不唱歌了?!」他风马牛不相及地搭了一句。我没好气看看他,啼笑皆非,他总有办法把人气得血脉沸腾。
收工的时候已是凌晨四点,我把余佬叫出来吃消夜。他睡眼惺松来到,劈头第一句就咒骂:「你不去做牛耕田,平白浪费了一身精力!」我还想做十二少呢!我忘了告诉他。八岁那年,已习惯早上五点钟起床,帮父亲准备冰窒的早市。冰室早上六点开门,由父亲主持大局担大厨,母亲跟姊姊负责做配料,而我则负责清洁和运送自来水的工作。那时候家家户户都需跑去于亍头的公众亍喉拿自来水,我是家中长子,当然得负起这责任。每天运八大桶水回冰室,四桶用作洗碗,四桶用作食水。小小年纪居然也力大无穷,从不假手他人。冬天走在路上的滋味一点也不好受;天黑漆一片,月亮还未走。偶尔抬头还看到星星。我记得在作文时写着:每天早上,我披星戴月上路去,虽然辛苦,但很开心。老师在我稿上批注:错用成语,「披星戴月」非如此用云云。我没有争辩。住在象牙塔里的她,永远不会在冬晨抬头看天上的星和月。
我喜欢「钻石山」这个名字,可以唬人。外国记者问:「刘德华,你小时候住在哪里?」「Diamond Hill。」我说,咪咪嘴笑。每次都看到洋鬼眼珠里发出一道蓝光,像颗钻石。当年爸爸离亲叛众,不辞艰苦地从大埔老远搬至城里来,大概就是深信钻石山有遍地钻石,所以选择此地落地生根。
父亲是一个有趣的汉子,思想保守但行为新潮,不甘心一生背着传统架子,因此老爱在有意无意间肆意离群,干点「惊天动地」的事来哗众。很早很早以前,父亲已跑去学洋鬼烫头发,用夹子夹,一小圈一小圈,差点没把我们一家的嘴巴都笑歪了。六○年代末期,当大家还是流行收听空中播音时,他跑去扛了部电视机回家,先是黑白,後来嫌黑白不够「抢」,又去买了部彩色廿四寸的回来,在家设观众席,收一毛钱看三套片的价钱,做起亍场生意来。别小觑,这门生意倒也客似云来,我负责在黑板上写「业务报告」:黄太太一毛,李大婶两毛,张伯一毛;黄太太有事早辞,退回五分;张伯中途加人孙女,加收五分。一手字就是自那时候开始练的。
有个晚上,观众散席後,母亲给了二姊两块钱,嘱她带我和弟弟去吃消夜。那时候两块钱也满大的,云吞面(馄饨面)才四毛钱一碗、净面 (阳春面)则卖两毛。姊姊拉着我,我背着弟弟,三人行。走至联宜路三叉口,那里有个菜市场,夜里摆了很多小摊子,有吃有玩的,像个闹墟。我们经过一个玩赌钱的摆档,姊姊忽然停下脚步,全神贯注望着档主手上玩弄的扑克牌。「你看什麽?」我问。她神经兮兮地把嘴凑近我耳朵:「我看到那张底牌,是一张『小丑』。」「我不信。」我说。於是我们站在那里等档主揭牌。咦?竟然就是姊姊说的「小丑」。我无法置信地看看她。「你碰巧!」我又说。「好,再来一次。」她想了想,「这次开『皇后』。」一揭,果然是!我半信半疑,开始蠢蠢欲动。姊姊又试了一次,全中!一连三次,不得不信邪。贪念夹杂好奇,我怂恿姊姊拿五毛钱出来赌一局。
「『小丑』。」她说。揭牌,是「皇帝」!输了,我和姊姊一齐跺脚。不怕,这趟输了运气,再来!姊姊聚精会神,双手合十想了想,「『皇后』。」她说。我放下一块钱,心忖这次一定要连本带利归本才行。揭,又是「皇帝」!我跟姊姊面面相觑,呆在一旁。怎麽一回事?!刚才的法力跑到哪里去?我拿着手上剩下的五毛钱,心如吊桶。而当姊姊迳在犹豫之际,我已狠下心。我把硬币夹在掌心搓搓,又对着它呵一口气。「这局一定是『小丑』错不了!」我按着自己的胸口。姊姊双手紧握,大家屏息以待。牌子一揭。嘿!完旦!五毛、一块、五毛。两块钱的消夜统统输光。我咬咬唇,叹口气,认命好了!命里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。头一次跟流行曲引起共鸣。
我跟姊姊决定回家对父母讹称吃了消夜。我看看身後一直没出声的弟弟,原来他熟睡了,一定不晓得刚才发生什麽事。我很放心。回到家还装饱嘴相。 母亲随口问:「吃了什麽?」我也随口答:「炒面和稀饭。」谁也料不到一直睡得像头猪的弟弟偏在这当儿醒了。他张眼就说:「我肚子很饿。」登时一家八口都瞪大了眼。我看见姊姊眼珠子也掉下来。「不是说吃了炒面和稀饭的吗?」父亲问。「没有吃过。」弟弟又说。父亲转过头来,刚好看到我睨着弟弟。「搞什麽鬼你们?钱花到哪裹去?!」他厉声问。我哑口无言。终於由姊姊和盘托出。无需押後再审,「赌博」罪名即时成立。死罪一条,逃不了!
打!父亲怒得青筋尽现,跑去抽起架帆布床用的木棍,二话不说当头狠打!我受了不下十数棍,事後被发觉打得肥肿难分。姊姊也好不到哪里去,一样受罚,给父亲用地拖棍打得呼呼叫。这是父亲第一次打我。「後悔没早点跟师父学洪拳呢!」余佬打趣。我笑着附和。说起来我跟余佬还是同门师兄弟,我们同拜一位老师父学洪拳。但这又是後来的事了。学洪拳当然不是用来对付老爹的,我很清楚是自己做错了父亲才打我。这些年来,父亲只打过我两次。另一吹是在我念高中一那年。学校终期试考英文科那天,同学甲走过来挑衅:「刘德华,你胆子大吗?」「胆大包天!」我拍拍胸膛。「你敢不敢在礼堂考试时,带骰子进去掷骰子答题目?」「这有什麽不敢的!」我扬一扬眉。「好,就这样决定,别让我看到你临阵退缩!」「好,一言为定!」我跟他击掌。我把他给我的骰子带进试场,掷到一点就填A,掷到两点就填B ,不消半刻钟就把五十条的选择题做好。我是全场第一个把试卷交出去的学生,离开礼堂前,我还回头向他做了个鬼脸。
可是这次逞强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。成绩单发下来,我一看,天!英文只得八分。这算是分数吗?我羞得不敢抬起头来。英文科的老师也接着叫我去训话:「刘德华你知道自己就读的是英文中学吗?英文科不及格是不准升班的。」意即这个学期我要留班。我想告诉她,我真的不知道这规矩;我要知道了,也不会选英文这科来逞强,挑别科好了,绝不会跟自己作对。我硬着头皮回家,一路上感到身上的细胞不断死亡。一只脚刚踏进家门,母亲就问:「荣仔你这学期考第几名?」我噤若寒蝉。
父亲留意到我一反常态,心中已有了底。我把成绩单拿过去给他看。「怒发冲冠」就是父亲当天的样子。他一记耳光打来。「啪」的一声,清脆俐落,掌风凌厉。我痛得金星乱冒,半边脸迅即滚烫起来。空气突然间凝住,直到我「哇」的哭出来。屋里同时有七对眼睛看着我,或愤怒、或怜悯、或同情、或惊恐、或垂惜。我完全没有藉口原谅自己。我很知道自己不应这麽任性和顽皮。可是父亲的一巴掌也令我很难受,我觉得很受了一点侮辱。我宁愿再受棒打,也不愿捱这一记不留情面的耳光,所以益发哭得厉害。父亲罚我跪。吃晚饭的时候,更把我撵出门外站,一直站到凌晨两点。我向父亲认错,跟他保证下一个学期会发愤图强念好英文。当然这也是我挽回面子的时候。从学校状元「沦落」为留班生,我在姊弟面前的「地位」真如急坠的升降机般,「刷」的跌至低点。也许是自己敏感,但有时弟弟的一句「我为什麽要听你的话」却教我觉得十分刺耳兼气结。换作从前,我会振振有辞反驳一番,但此时唯有「咕」一声把气吞下肚里去。姊姊的话我要听,弟妹的话我也要听,在家里我简直完全没有立足之地。幸好这口乌气终在我英文考到九十七分时给痛快地吐出来;我又开始活跃校园。
有追逐的地方就有我。刘德华永远是最容易缉拿归案的顽皮学生。老师只要往操场上一喊:「刘德华!」操场上就立时有「刘德华」这个人走出来自首。百试百灵。我、余佬、小权、肥胡、朱强、阿伟、李景生绰号「可立七侠」 (可立中学)。观其名,便知是好打不平,除强扶弱之辈。黄大仙警署派了一队少年警讯的男生来学校教我们空手道。开头大家非常兴高采烈,纷纷报名叁加,几节课下来,渐渐发觉对方空有来头,实际功夫欠缺,免不了扫兴。这也算了,总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像「可立七侠」这般精英云集。两队人一直相安无事,和平共处。直到後来发现这班无耻家伙籍教功夫之名亲近我们学校的女生,挂羊头卖狗肉,且自命不凡,其中殃及李景生的小女友。士可杀、不可辱。这下子气可下不得,血气方刚,打了再说道理。
我以「可立七侠」的名义向「少年警讯」立下挑战书。乙某被派作「少年警讯」代表,站出来讨价还价:「你们这班小瘪三,黄大仙警署的人你们也敢打?!」余佬摇晃他的大头,道:「少说废话,形式单对单,地方任你们挑!」乙某想了想,狡猾笑道:「那就在黄大仙警署里打!」我听了,装出了个「皮笑肉不笑」的表情说:「要去黄大仙警署打,我们不如报警好了,嘿!」最後大家议定去附近的一所社区服务中心里决斗。战程,不赘述。战果,七比零。「可立七侠」以压倒性姿态胜出。「骄傲」都写在每张年轻的脸上。
「我们竟已相识十八年了。」余佬忽然感慨。「是呀,时间都刻到脸上去了。」我笑说。「……」「o下?你说什麽?」余佬把声音略为提高:「……」「鷚?」 「……」他重复。 o下?! o下?! ?!?!我想起「窈窕淑女」里,赫金斯教授如何矫正柯德莉夏萍的发音,改天我也要买一大堆玻璃珠子塞进余佬口里,教他念一百遍: THE RAIN IN SPAIN STAYS MAINLY IN THE PLAIN. 四、操场上的白衣女孩
每天都有一班女生在操场上练排球。她是其中一个。我第一次留意她是因为她一身蜜桃色的皮肤。白色的汗衣和白色的短裤。有一双修长的腿。
我问余佬:「她是谁?」余佬东张西望:「谁是谁?」我指着操场:「那个长头发穿白色汗衣的女孩子。」余佬眯起眼睛看了一会,告诉我:「名字不清楚,但知道她有个绰号叫『女飞鱼』,是校内游泳队四个仰泳代表之一。」我「哦」了一声。原来我跟她早已碰过面,我记起了,在学校的级际游泳比赛会上,但那天她戴了个潜水镜,身上披大毛巾,我们打了个照面,印象模糊。
我并没有因此而走去操场上认识她。但有时早上到学校後,会不自觉地走去操场兜一个圈,看看她。每次都很容易的就能把她找着,因为那班女生中,她的头发最长。後来,我打听到她的名字叫林安琪,跟我念同一年级,喜欢运动,功课不差。但是我始终没有走近她身边,好好的将她看清楚。我有时会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碰见她,她每次都跟一大群同学走在一块,笑得很开心,毫不掩饰真情。余佬老爱在这时候用手肘大力撞我,鬼鬼祟祟地在人家背後「喂喂」。有次给她听到了,她回过头来朝我们友善的笑了笑。这还是我第一次站得这麽近看她。她并不是那种精雕细琢,看了教你屏息的女孩子,但她有一张教人难忘的脸孔。眼睛黑白分明;眉毛纤合度;鼻尖上有几颗小雀斑;嘴唇微翘,笑起来露出一颗小犬齿;皮肤是蜜糖色,头发黑得发亮。林安琪并不予人十分漂亮的感觉,但很健康,很神气。
然而年轻人要兼顾的事情实在太多!我忙着捣蛋,忙着运动,并没有剩下太多的时间,可以让我放一颗心在林安琪身上。我把吃饭的时间用来念书,把应该念书的时间用来玩,乐此不疲。学期终,我在日记上写下过去一年的总结:
一、拿了五面铜牌,两面银牌,两面金牌。
二、因逃学被记了一个小缺点。
三、被英文老师罚抄「我上课要安静」五十次。
四、跟余佬打了两次架,两败俱伤。
五、替同学剪头发,五毛钱一次,总共赚了五块钱零用。
六、公开声称国文老师的花名为「聂龟」(他姓聂),後又因上课时向他请示甲骨文的「龟」字如何写法,得罪在先,恼羞成怒在後,终被重重罚抄甲骨文「龟」字一万次。
七、余佬借去我一块钱未还。
八、我向二姊借了一块钱,待清。
九、英文成绩优异,顺利升班。
我想了一想,在第十项上写下「林安琪」三个字。
开学第一天,林安琪跟我踏进同一间教室。余佬来不及地向我挤眉弄眼。我们竟被编排在同一班。更巧的是她被编排坐在我前面的一个位子。余佬跟我坐在一块,林安琪身边则是一个叫李萍的女孩子,她们以前念同一班,因此分外投契。上第一节课时,林安琪转身向我借尺。用完後,她回过头来还给我。「谢谢。」她说,笑了一笑。她是一个爽朗的女孩,爱笑,笑声像铃一般清脆,不拘小节。有时候笑起来鼻子皱在一块,有如一个小男孩。我喜欢跟她在一起的感觉,很舒服,可以随意地谈话。她没有一般女孩子的忸怩,这是她性格上可爱的地方。
我和林安琪都是爱运动的人,疯狂地把课馀的时间都奉献给这门学问上,毫无怨言。我们分别是男、女排球队的代表,同属甲队,余佬则是乙队,甲队负责教导乙队球技,一星期三节课,而甲队本身每星期也需练习三至四堂。因此我跟林安琪每天放学後都有见面的机会。她仍然是白色的汗衣,白色的短裤。有时候她会把头发编成一条粗辫子搁在胸前,打扮得土土的,另有一种味道。冬天地会穿红色。一身红,像小火焰。我还是喜欢她穿白色,清清爽爽,像小男孩,可以随时拍打她的头,跟她开玩笑称兄道弟。
就是这样我和林安琪很自然地走在一块。每天早上我会去她家的楼下接她,然後步行到学校吃早餐。中间两节小休,我们各自和自己的朋友玩。放学又一起去参加课外活动,偶尔会看看裤袋里有没有多馀的零用,跟她去看一场电影。但大多数的时间都耗在学校里,礼拜天我们会相约同学到学校打排球,开开心心又一天。我们都没有刻意去讨好对方,或者刻意地去想了解对方的一切。我和安琪的感情像「生活」,但又比生活多了一点爱情。
她生日那天,我送了一条链子给她,链子上吊着一小颗心型的水晶坠。我约了余佬一起跟她庆祝生日,她自己後来也拖了李萍来,一共四人,跑去一间小餐厅吃西餐。我没有买生日蛋糕,就把餐桌上的洋烛台凑近她眼前,当作生日蛋糕。「许个愿。」我跟她说。她抿嘴笑了笑,很认真地闭上眼睛,双手合十许了个愿。我没有问她许了什麽愿,倒是她先告诉我:「我希望能在今年的排球比赛中得大奖。」这就是她的生日愿望。我听了,装出失落的表情:「我还以为你的愿望与我有关。」大家都知道我在说笑,唯见李萍这时候摆出个替我不值的姿态,弄得气氛氐僵僵的。我留意到安琪脸上掠过一丝不悦,但很快的又回复笑意。余佬带头搞气氛,大家又嘻嘻哈哈笑了。
我送安琪回家的时候,装作不经意地问:「开心吗?」「开心。」她简单地回答,拨一拨颈上的水晶链坠,「我喜欢这个。」她说,微微侧着头,带笑看我。我牵起她的手,拍拍,「喜欢就行了。」我说,口吻像个小小大男人。我们走了很长的一段路,一直没有说太多的话,我发觉只有在操场上我们才有说不完的话题。我有点不放心,又神经质地问了一遍:「你开心吗?」她没有立刻回答我,仔细地想了想,才说:「李萍告诉我!她很喜欢你。」我「吓」得张大嘴巴。
安琪停下脚来,退後一步,脸上带淡淡的笑,释然平静地说:「我想让我们暂时分开一下会比较好一点。」我挥挥手。「你把事情复杂化了。」「李萍也许比我更适合你,她比找更细心。」我哭笑不得。「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说法。」我说。「至少她会在生日那天许个与你有关的生日愿望。」安琪半带真半带假地说。我笑了,「我没听过一个比这更不像理由的理由。」「我应该对你公平一点,给你个机会,也给李萍个机会,说不定你跟她相处了,会发觉她比我更适合你。」「我根本不会喜欢李萍。」
我提高声音说,为之气结,忽然想学那些肥皂剧里的对白念:「她根本不是我的那杯茶!」但最後还是忍了下来,没说出口。安琪固执地说:「李萍是我的好同学好朋友。」我垂头丧气,我知道我无法改变林安琪的想法。「好的,好的。」我投降,「明天开始我会照你的意思去跟李萍培养培养感情。」我抬起头来,这才发觉安琪已走在我前头。我像傻子般追上去,重新把她的手牵起来。我们相视一笑。我想大家都认为自己已把事情处理得很妥当了,虽然一个故作大方,一个故作轻松,但都算了吧,还能要求些什麽呢?我这样想。安琪明显地跟我疏远了。虽然後来她很清楚的知道:我根本不会喜欢李萍。但她还是很决绝地跟我分开了。安琪是一个对朋友很善良的人(对我例外),她不想教李萍难下台。我依然每天早上见到她在操场练习排球。她碰见我,依然会跟我笑。冬天来了,她换上红色球衣,把头发剪短并且烫了。余佬把我拉到一旁,怪里怪气的问:「这是谁?这是林安琪吗?怎麽弄成这个样子?」我忍俊不住。他继续刻薄:「把她放在『屈臣氏』摆,人家会以为那是椰菜娃娃。」「要不要我再说些话附和你?」我白他一眼,他这才噤声。 我们约好一大班同学放学去九龙仔公园踢足球。男男女女总共二十多人,浩浩荡荡。我跟余佬都是负责守龙门的,下半场他守阵,我退到一旁看。余佬的技术说坏不坏,但说好又似乎未到家,我蹲在石梯子上喊得喉咙都破了,他还是让球一个个滚进龙门。我气得跺脚!我想我一定叫得像头怪物,以致球场上至少有五个人向我望过来其中有一个是张家盈。我一眼就把她认出来。学校里实在没有一个女生比她更漂亮。瓜子脸,明眸皓齿,两片嘴唇薄薄,似笑非笑。我走过去跟她打招呼。「你也喜砍足球?」她摇摇头,「我跟美宝来凑热闹。」她指一指身边的女同学。「我对运动一窍不通。」她说。这又有什麽关系呢?我心想。我照样可以找话题跟她滔滔的说个不停。於是我们坐在热热闹闹的球场上谈琼瑶、谈三毛、谈严沁、张爱玲、金庸和古龙。我留意到张家盈的瞳孔一直张大、张大。我心里暗笑。没想到我还满腹经纶吧?!哈哈!我们说起张爱玲的「倾城之恋」。「我不喜欢范柳原和白流苏,一个假情,一个假义,眉来眼去没有一点真心。」「但我喜欢这篇小说的情怀。」「我因此而爱上浅水湾酒店。」「我希望有机会去那里走一趟。」「但听说快要拆掉了。」「是吗?多可惜。」「我一定要去那间有吊扇的咖啡室坐坐……」从「倾城之恋」又说到金庸的「神雕侠侣」,但那已是翌日我们吃早餐的话题了。我不否认张家盈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子。她跟林安琪完全不一样。安琪属於阳光,灿烂明丽,她却宁静如夜里的月。我喜欢早上跟家盈在一起,她的头发总带一种青草的味道。酸酸甜甜,带给我一种不实际的感觉。
冬去。春至。我报名叁加学校的话剧团。第一出叁与的话剧是曹禺的「雷雨」。我没有在幕前演出,因为我比较喜欢编剧、策划这等幕後工作,它们给我的满足感比幕前更具吸引力。饰演白露露的是林安琪。导师认为她的一张脸够特别,可塑性高,可热情、可冷艳,洒脱中又带点泼辣,只是肤色比剧中的造型略黑,但可以化妆补救。最初的一个礼拜,我们每天都开会、排练,放了学就自动自觉跑去礼堂集合,大家席地而坐,大发议论。张家盈有时会留在图书馆等我一起放学。其实在有意无意间,我并不想安琪知道我跟家盈的事,真正的原因,我也说不出所以来。可能我比较自私,不想向任何一方做出解释。
话剧顺利上演,同学们的反应不错。大家一听到雷声作响,台上演员猛叫:「天啊!」的时候,总不可思议地轰笑起来。我一直站在後台,紧张到手心冒汗。直到谢幕,我才略为宽容,我瞥到家盈在台下跟我做了个胜利的手势。我对她报以一笑。没想到林安琪竟把这幕看在眼里。她回到後台,妆也没下就走到我跟前来。我正在低头收拾剧本。冷不防面前突然抛下一条链子。「我不要了!还给你!」她狠狠地说。我抬头,呆了。安琪拎起衣服,跑出後台。我追上去。把她拉到礼堂後的楼梯间。她一双眼睛都红了。我越发不晓得该说什麽好。我们就这样站了很久。
最後我说了:「安琪,对不起。」她眼睛眨了眨,眼泪就掉下来。「我对你感到失望。」她说。没等我说第二句话,她转身就走了,头也不回。我怔怔的看着她的背影。心里有无法形容的难受。我忘了自己是怎样步行去巴士站的。胡乱上了一辆巴士,坐在窗口的位子,把玻璃窗推得很开。我握着刚才安琪抛回给我的链子,忽然失落得哭起来。我把身子挪近窗口,尽量不让人看到我在哭。我想了很久,想了又想。我想我应该好好的再去练习排球,不然我将永远如今天般的失落。
那天晚上我睡得并不好。常梦见安琪把水晶项链狠狠地掷回给我,一次又一次,重复又重复,直至我大叫:「够了,够了,我知错了!」然而我睁开眼睛的时候,天也亮了。 我匆匆出门,跑到安琪家楼下等地。不一会,她下来了。见到我并不感意外。我跟她打招呼。她犹豫了一阵,终於向我走来。「这麽早?」她问。「是的,等你回去打排球。」「哦?」我抓抓头皮,乘机说:「我想我不能放弃打排球,我太热爱这运动了!」我说得小心翼翼的。安琪停下来看着我,咬着嘴唇,眼神狐疑。我静待她的答覆。「咦,台词背得这麽熟,练了多少次了?」她转过头来笑了,亲切一如当初。「但满动听的,嗳,你好像胖了,一定是缺少运动,整天躲在图书馆里K书……。」
我看着安琪的脸,深深的受感动。原来安琪对所有的朋友都如此善良,包括我在内。 五、浓情爱不完
一场小风波终於过去。我和林安琪如常走在一起。早餐、运动、放学、看戏,不见得特别精采,但亦没有因此而感到沉闷。
期间我开始迷上了话剧。高中四那年,我减少了运动,跑去叁加「香港话剧团」,成为会员。我把大部分的时间放在编剧上,埋首写了很多剧本,成绩不赖,大多数的剧本也给学校的话剧团拿去采用了。这兴趣整整维持了一年,热情未减。安琪曾问我:「你将来要做什麽?」我毫不犹豫就回答:「成功的编剧。」我完全没想过当时心里小小的志愿,竟影响了我的一生。
某天,余佬、李景生等人鬼鬼祟祟的围在一块,见我走过,笑吟吟地向我招手。我也笑吟吟的问:「搞什麽鬼?」余佬扬一扬手中的纸。「这是什麽?『香港小姐』叁加表格吗?」我打趣。「呸!你有资格吗?」余佬敲我的脑袋。我一把抢过那张表格,原来是电视台的艺员训练班报名表格。「喂,凑热闹一起报名玩玩。」李景生、朱强在一旁兴风作浪。「谁?谁在作这等明星梦?」我笑问。「喏,他!」他们一起指着阿伟。阿伟涨红一张脸,但没有反辩什麽。「喂,给你也拿了一份,填好它也拿去投寄。」我耸耸肩,不置可否。反正凑着玩,因此没有考虑太多的现实问题就填了。後来在报名章程上看到课程包括「编剧」一项,反而改变了抱着玩玩的心态,很想藉此机会受正统的编剧训练。
我们一行七人特地跑去九龙公园拍了好些照片,都是摆好姿势的那种,搔首弄姿,呕心沥血。大家都把自己当作了红小生、名编剧,突然之间掉进繁华梦里。两个礼拜後,我、余佬、李景生意外地收到电视台寄来的面试通知书。有人欢喜,有人愁。李景生还拿着通知书在阿伟面前扬来扬去,刺激他。余佬则在旁三心二意。「怎麽办,怎麽办?万一真的给选去拍戏怎麽办?」状甚苦恼。我等早已笑得人仰马翻。「有什麽怎麽办?又用不着杀头的!」李景生臭他。但去到试场,面对千人大场面,情况又不同了。竟有点心怯。越是接近自己的号码,越是战战兢兢。
「八十二号,刘德华。」终於喊到我的名字。打开房门,里面是偌大的一间讲室,四四方方,空空洞洞,中间摆着一张长方形的桌子,後面墙壁挂着一块大黑板,上面密密麻麻写了三、四十字的「台词」。我被吩咐走过去站在一个划有「十」字记号的位置上,大约距离主考官的桌子两公尺。我走不了几步,即听到一阵窃窃私语。坐在中间的主考官先开口:「刘先生,对不起,可以再从房门那边走过来一次吗?请留意自己的走路姿势。」我服从的再走了一趟,但心里充满疑问。
「刘先生,请问你的职业?」另一个考官问。「学生。」我答。「打铁学徒?」「不是,我是应届的高中五毕业生。」「哦?」坐中间的主考官皱起眉头。「有没有人跟你说过,你的走路姿势像扛着一担铁,两肩左摇右摆,非常难看。」唇上长着两道胡子的主考官接着说。我的耳朵霎时热辣辣,不知如何回答。事实上也并没有人跟我讨论过我的走路姿势。我自觉走路跟乎常人没有两样。主考官甲很客气的说:「走路也是演技的一部分,如果你有留心身边的人,你会发觉各类型的人有各类型的走路姿势。刘先生,你的走路姿势将会影响你的演艺事业。」「请再从头走一遍试试看。」
我知道这是最後一次机会。虽然自己对训练班并非抱极大期望,但既来到了,我定要全力以赴。我提一口气,从大门口再重新走一遍过去。我尽量抑止两肩的摆动,但走得极不自然。我站在那「十」字位子上,发觉自己手心竟全是汗。主考官甲点点头。「比较好一点,但仍需改进,来,我们开始第一部分的考试,请依照黑板上的台词念一遍。」我抬头,唉,原来还有更糟糕的!这黑板的距离说远不远,说近不近,但对於一个有轻微近视,严重散光的我来说,就似乎有点为难了!
我眯起眼睛,勉强把台词在心里念了一遍。「你有近视?」胡子主考官问。「有一点。」我答,「对不起,我忘了带眼镜。」其实眼镜我是随身带了来,但自觉戴了眼镜样子怪怪的,所以没说老实话。我朗声念,那是一篇报告新闻形式的台词。按着各位主考官轮流问了我一些问题,都是「你为什麽叁加训练班?」「你喜欢什麽类型的电影,你最喜欢的人物」等等。整个面试大约半个钟头,比大部分的面试者较长。我一直注意到考官面前各放着一个小铃子,有数次他们都几乎把手指按在铃子上,但略一踌躇,又松手了。我是余佬、李景生当中接受最长面试时间的一个。余佬进去三分钟就给人「叮」了出来,我们後来替他取了个花名叫「三分丁⌒叮∪」。
回去找把道些都跟安琪说了。彼此对这件事的态度都是「既来之,则安之」,不强求。一个礼拜後,我获通知被录取为第十届艺员训练班的学员。三人当中唯一的一个。训练班一星期上五天,早上九点开始到下午五点钟结束,为期一年,每三个月有一次考试,每次的考试都会把成绩差的学员删掉。课程包括演技训练、编剧、摄影、灯光、现场控制、市场常识、中国戏曲、欧西粤语流行曲、中国舞、现代舞,颇为全面化。班上四十多人,平均年龄是二十岁,因为都这样年轻,大家很快就混熟了。我最喜欢上的课程当然是编剧,每次都花很多工夫去做好功课。
第一学期的编剧科考试,题目是独脚戏一则,规定学员自编自导自演一场五分钟长的戏。我写的那个剧本内容是描述一个小贼在抢东西时受了伤,他逃回家,如何为自己包扎伤口止血,突然间有人敲他家门,他慌忙放下手上的绷带,如何逃跑。我自觉以一场独脚戏去发挥,这是一个顶好的剧本了。一直以来我对自己在剧本上的创作都颇为自信,负责的导师也特别赞赏我这方面的天分。然而功课好并不代表就是乖学生。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,我重施念书时的顽皮本色。第一天上课,尊师见微知着,看出我们这班猴子定是顽皮难当,特地订下规条:凡任何公众物品遭受破坏、毁坏,所有学员均需共同负青赔偿费用。言犹在耳,事情就发生了。
上舞蹈教室练舞,趁小休,大家推来推去的瞎玩。是梁家辉先发起的,他推吴家丽,吴家丽推薛彩霞,薛彩霞推我,但不知哪里来的蛮力,她这一堆,我整个人撞向一列落地的排舞镜子。「砰」一声,碎片四溅,我首当其冲,背脊给一片大玻璃划了一个大伤口。有人尖叫,有人马上跑去导师那里报告,也有人跑过来看我伤得如何。导师大兴问罪之师:「刘德华,你老老实实告诉我,为什麽镜子会碎得这麽烂?」「撞碎的。」我淡淡的说。「怎样撞碎的?」「撞上去撞碎的。」我的废话把他气得竖眉瞪眼。结果每人科款七十元了事。而我得回一道深深的疤痕。我把伤口给安琪看,她不同情反笑:「滋事分子就是你这种人,活该!」我看着安琪的一张笑脸,「你瘦了。」我道。她微笑看我,不怕肉麻的说:「想你想得茶饭不思。」「你会吗,林安琪?你的排球比谁还重要。」她笑得鼻子也皱在一块。
又是夏天,安琪的头发长长了许多。她穿一件白衬衫,牛仔裤,皮肤晒成棕色,长发随意披在脑後,戴一顶鸭舌帽,神气得很。我们坐在她家的天台上,紧紧靠在一起。飞机从上空飞过。安琪问得漫不经心。「我们会有将来吗?」我脑际一片空白。转过脸看她。她在哼一首电视剧的主题曲,叶丽仪的「上海滩」。浪奔,浪流,浪里滔滔江水永不休。唱得慷慨激昂。我微微撇起嘴角,轻轻笑着。我想我刚才听错了。然而,我还是在这问题上想了一想。
将来?将来彷佛如眼前的天空,不着边际,茫茫然。我已决定念完训练班後,留在这圈子发展自己的事业,但这一步後的路,又已经不是我所能掌握的了。我跟安琪说:「给我们五年的时问好吗?在这五年内,我专心我的工作,你专心念你的婴儿护理,我会好好地赚钱,五年後,我们一起去日本旅行,好吗?」安琪抿嘴笑了笑。「我可以说不好吗?」我伸出手,跟她勾手指头。「一言为定!」我们一起许下这个诺言。那天是一九八○年五月十四日。
训练班的日子过得充实而快乐。我和梁家辉、潘宏彬成为好朋友。专门在上课时举手发问一些与课程无关的问题,尖酸刻薄。例如:「老师,为什麽你的头不长头发?」我们戴墨镜上课,老师问原因,我们异口同声答道:「因为你的光头太刺眼了。」气得老师呕血。课馀,我们会找一些课外课程充实自己,跑去尖沙咀的青年会练翻筋斗,练粤剧遁手、身段、架式。因为训练班里的竞争也很大,每次考试也删去不少学员,第三期的考试後,两班只删下二十人左右。我的成绩一直在班里领前,最棒的是编剧科,每次均拿甲等成绩,有时,还会替同学做枪手,写剧本交功课。 虽然我的兴趣一直在编剧上,但训练班则较注重学员的幕前训练,导师对我的评语是:正面小生人才。实习期间,我跟家辉本着「拚命三郎」的性格,得到最多的机会实习,通告差不多每天都有,古装时装,正派反派,唱歌跳舞,什麽都做,只差没扮过女人!晚上放学後有空档的话,又跑去夜总会给登台的歌星伴舞;华尔滋、恰恰、迪斯可,似懂非懂的都全部用上了,遇上唱古装剧主题曲的,还替人家编舞呢!一天到晚,时间都排得满满的。
余佬、李景生和朱强他们每个月只能跟我聚个两、三次,有几次还是他们去夜总会捧我的场才见到面。可是安琪,我却已经整整一个月没见过她了。有数次她传呼我,我匆匆的覆了电话,又匆匆地挂线,我希望她能明白我的情况。工作,休息,工作再工作,终於等到「偷得浮生半日闲」的日子,我正计画找节目,正好余佬、李景生、朱强、阿伟传呼我约吃中饭,我连声答应他们。我们约在「京香楼」吃京菜,刚坐下,我即想起安琪就住在「京香楼」的对面大厦。我提出把安琪也叫来吃饭,众人无异议,推派我去打电话。
我打去她家,安琪来接听。我告诉她大家都在「京香楼」吃饭,叫她也一起来。她在话筒那厢迟疑了好一阵子,问:「他们是谁?」「余佬、肥胡、李景生、阿伟,你都认识的。」那边又沉默了。「喂,安琪?」「是,在。」「怎麽婆婆妈妈的?」「没有婆婆妈妈,只是我不来吃饭了,我有点不舒服。」她淡淡的说,但任谁都听得出她在找藉口。「为什麽?」我嚷,「我们这麽久没见面了。」她又推说累。「我们改天再说,我会传呼你。」我叹口气,女孩子真难明白,无端闹起情绪来。余佬以专家口吻说:「没什麽大不了,明天你再打个电话去就保证雨过天青!」可是「明天」我又忙得把整件事忘得一乾二净了。安琪在某个晚上传呼我,她说她有话要跟我说。我们约了在她家的天台见面。我收了工立即就走,脸上还涂着厚厚的化妆品。 她站在月光底下,愁眉深锁。她转过身来,眼角有泪痕。「你哭了,发生了什麽事?」我轻问。她伸手摸摸脸,平静地说:「可以帮我做一个抉择吗?」「什麽抉择?」她咬了咬唇,一个字一个字地说:「在你跟李景生两人当中做一个选择。」我笑了,像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。飞机在头上掠过。我想我又听错了。我甩甩头。但随即又听到安琪冷静的声音:「我不想伤害你跟景生,你们两人都对我很好很好,可是我实在不懂得如何做出决定才能令大家都好过点。」我终於明白,错愕得不能自己。我重重的挥拳打向空气。想起那天我们在这里许下的诺言,我不禁叹气。「谢谢你告诉我,安琪。」「对不起。」她低下头说:「我知道你一直对我好。」我苦笑道:「我明白事情不能勉强,而我所能做的是等候你的答案,你好好的考虑清楚再告诉我。」我无法大方得替她做出决定。两天後,我有了明确的答案。她在电话里直接跟我说:「我想做为一个丈夫,李景生会是个比较适合的人选。」我听了,很觉得索然无味。既生瑜,又何生亮?我唯有再以苦笑去面对问题。能够笑,还是好的。
我又投入日以继夜的工作程序,半年实习期过後,我正式毕业。毕业典礼上,我获颁发甲等成绩证书。顺理成章地,电视台邀我签艺员合约。父母当中,母亲投反对票,父亲则自由民主,跟我分析情况。他赞成我不妨一试。「年轻人,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。」他说。於是在八一年,我跟无线电视签下一纸合约。我拨了电话给林安琪,把这个消息告诉她。我并不恨她,也没有责怪任何一个人。我仍然视他俩为我的朋友。适当的时间、适当的人。李景生恰如其分地做到了。某年某月,传来他俩的婚讯。我的心里像打翻五味架。但又能怎样?我在他俩结婚那天离开香港,启程去新加坡登台,这是早就安排好的工作,我说不出是恰巧还是有意避什麽?可是回港後,意外地听到余佬说他们的婚期延後了。原因大家都不清楚,但一年後第二次传来婚讯,不到几天,又宣取消了。个中因由,大家不敢问也不明白。尤其是我,我有拨电话给安琪的冲动。八五年四月,我意想不到的又收到他们的请柬,上面写着:李景生、林安琪,我俩情投意合,谨订於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五日,上午十时正,假香港大会堂婚姻注册署举行结婚典礼,诚邀各方好友前来分享我俩的喜悦。我拿着这张粉红色的喜帖,鼻子不自觉地酸了起来。安琪没有忘记我们之间的承诺。在她一而再地把婚期延迟,选择了在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五日结婚。刚好是整整的五年。我默默的深受感动。不管事实如何,我愿意相信我和安琪的缘分至此时才淡出。一厢情愿地相信。 六、A 级的自信
今日无╃藽」才去睡。「日记」里有几天是父亲的声音:「走!别来烦我!」或是:「走!别发神经!」这都是我强迫他开口录音时收录下的话。我继续我每天的自白:我总是在出人意料的情况下碰上试镜的机会。谁会想到在一个金曲颁奖典礼上担任搀扶嘉宾一职的我,竟又得到导演泰迪罗宾的注意。他连我的名字也不知道。走来後台找我。
「你的外型很不错,我想请你为我们的下一部新片『彩云曲』试镜。」就凭这两句话,我上了新艺城电影公司碰运气。同一时间,导演黎大炜也通过无线电视找我试镜。他约了我在「新香港」的办公室见面。那天我装扮得如时下最流行的「特工队」一样,身穿印有「特工队」大家笑作一团,那个男孩子又回复一脸为难。另一个记者为他解窘:「父母有个儿子,非我兄弟姊妹,谜底是『自己』,哪里是刘德华,你们这班老行尊专欺负新人!别猜什麽谜了,拍照,拍照!」照相、访问再照相,经验告诉我,招待会已接近尾声。
这麽些年以来,对於招待会或访问的场面早已驾轻就熟,经验累积,我已懂得向不同角度的镁光灯做出反应和回答各类型的问题。我搭着那新人的肩膊,又跟他拍了些合照,情况就一如当年在无线电视台的化妆间内,戚美珍热情地搭着我的肩头,让记者拍照。 那次是我跟记者的第一次接触。感觉是尴尬和无所适从。跟同期的戚美珍和符钰晶相比,我无疑是无名小卒一个,有部分记者甚至对我毫无印象。当戚美珍在化妆间的一端对着坐在另一端的我大嚷:「喂,华仔,过来一起拍照,华仔!」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。对着数十对陌生的眼神,我走过去好,还是不走过去好?既怕被人说抢镜头,又怕被人指装清高,两不讨好。最後我还是硬着头皮走过去跟大家打招呼。镁光灯连续闪了数十下,闪完了,正想走开,忽觉眼前白茫茫一片,什麽也看不到。我略一迟疑。「咦?华仔,什麽事?」戚美珍在旁奇问。「哦,没事。」我慌忙掩饰,举起脚就走,勉强在眼前乱飞的白光点中力求出路。刚好这时有一个新记者走进化妆间,请了戚美珍和符钰晶去停车场拍一些生活照。
剩下我。我耸耸肩,阿Q的笑一笑,刚想坐下,听到有人喊:「喂,华仔,这边!」我抖一抖神,抬头。见到黄日华匆匆忙忙地走进来。此「华仔」不是我这个「华仔」。我顿时像泄气的皮球,重新把身子滑落座位上。没关系,我想,照相照得多就变成纸上明星,招人话柄,我再次阿Q的想。「华仔!」 又有人在叫「华仔」。我没有理会,专心整理我的头发。猛地一大掌拍向我肩头。「喂,装明星架子!不用打招呼?!」凶巴巴的,原来是彬仔。他满头大汗,刚从外景回来。我们像十年没见过面似,互相抢话说,交换所见所闻……
三百六十五个跑龙套的日子。我一直沉着气,没有气馁。我以「A」级成绩毕业,也很相信训练班的导师并不胡乱评分。我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。可是我手上的一叠「杀手甲、学生乙、商人丙」的通告显示:我还要耐心地等这个机会。等、等、等,每次传呼机一响,就机械地问同样的三个问题:「几点?什麽地方集合?什麽戏?」後来连「什麽戏」也懒得问,因为来来去去不外是甲乙丙丁的角色。这天更惨,跑到荒山岭秃头地拍刺客甲,打得落花流水,汗流浃背。中途休息空档,翻出传呼机,似有口讯待覆。但身处寸草不生之地,何来公共电话?待到回覆的时候,已经是四个小时之後的事了。抓起电话筒,线路一拨通,我就惯性的问:「几点?什麽地方出发?」
「你是谁?」完完全全一个陌生的女人声音。「你找谁?」我忙把电话重复一遍。「我是一九九二号传呼机的主人。」「啊!刘德华!」她以这种近乎兴奋的语调读出我的名字,教我觉得飘飘然。原来她是香港电台电视节目部的导播,单慧珠。她道明来意:「我在替一部电视单元剧找男主角,原本已找了严秋华,但後来发觉他的档期给了无线,我只好另觅他人。」单慧珠说话的速度比一般人快,我要很用心才可听到她的每一句话。她是一个急性子的女导演,说不了三句话,就说:「不说了,不说了,我们见面再谈,我要见见你。」
据她之後形容:「每次我找到心目中适当的人选,我就急性子到好像丈母娘看女婿,一副窝囊相,很要不得,哈哈!」但急性子有急性子的好处,至少谈起工作来爽快直接,不用兜圈子。「我喜欢你愤怒的眼神,百分之百就是我要找的。」「哦?」我作诧异状,「我以为我是邻家的小孩。」「你比我想像中开朗。」她点点头,状甚满意,「我看好你!」她拍拍我肩头。「看好」之馀,还是照规矩的试了三次镜。单慧珠的「试镜」有别於人。并非要求演员对着镜头作戏,而是她跟你面对面坐着一问一答。她有许许多多问不完的问题。「试说出你最难忘的事。」「你对情义的看法。」「你心目中『江湖』的定义。」「你认为最完美的爱情故事。」「你的抱负,你的理想,你的志愿。」像心理医生般无孔不入地探讨你的内心世界。
两个礼拜後,她又再传呼我:「小子,接通告!明早八时,香港电台饭堂见!」
「江湖再见」的剧本就摆在我面前。男主角有个帅气的名字叫「阿龙」。为了「阿龙」,我要学抽烟。两天抽去了一包香烟,差点没呛死!後来又对着镜子练习抽烟的各种神情,我要自己坏透的样子。我花了很多心思去演好「阿龙」这个角色,但毕竟缺乏经验,颇有力不从心的感觉。剧集播映後,我主观地认为自己演得很生硬,而外间的反应也只是一般。我没料到「阿龙」竟也为我带来观众。那一年我获通知去叁加一年一度的「公益金百万行」宣传活动。当然这样的一出重头戏,说什麽也轮不到我担大旗。偏偏发通告那天,负责人跟我说:「刘德华,你那天要担大旗。」我「吓」得张大嘴巴,差点冲口而出:「担大旗的不是汪明荃、郑少秋这等头号人物吗?」
我随即明白那天的工作棗「担大旗」意思何在。宣传队伍自山腰走至山脚,我双手一直高举,担着那一面彩色缤纷的旗帜。沿途群众争相看汪明荃和郑少秋的风采。忽然有一个小女孩冲着我叫:「阿龙,阿龙!」我「霍地」整个人立正。只见她手拿一本小册子给我:「阿龙,请替我签个名字。」我又惊又喜。她可算是我第一个小影迷吧!我悉心设计的签名款式,今天终於可以派上用场了!我抖着手,一笔一画小心翼翼地签下「刘德华」三个字。小女孩看着我的签名,嘴一扁,不悦的说:「我不是要你的签名!我要『阿龙』的签名!」她朝我作个鬼脸,「你不是『阿龙』!嗤!」她一把抢回我手上的签名簿。我气得脸红耳赤。我跟身旁一起担大旗的彬仔说:「我发誓!如果她不是女孩子,我会揍她一顿!」可是已没机会让我再揍人,「阿龙」之後,我又回复投闲置散的角色。林子祥拍了一个「夜来香」的音乐录影带,我在里面做嫖客甲。周润发主演的「鳄鱼潭」需要杀手一名,也是我。「你是第几届训练班?」他问我。「第十届。」「身手不错。」他点点头。「我学过洪拳。」每次休息空档,发仔都走过来主动跟我攀谈。话题虽然不着边际,但「亦师亦友」的身分从此在我心里奠下。回家我把这天所遇到的说了录在录音带上。至今我已拥有两小箱满满的录音带日记,这习惯自念高中时已养成。无论多累,每晚睡觉前都会把放在床头的录音机扭开,一面收拾东西,一面念念有辞。没事做的那天,也会对着录音机说一句:「字样的T恤,外罩一件天蓝色的混合纤维布料西装外套,颈项上绑一条染红的「牛仔巾」。帅得沿途蠃来艳羡目光。
我推开「新香港」的大门时,我留意到所有的人都向我行以注目礼。我以为自己已帅得如天上的龙,谁料见到黎大炜後不禁自叹弗如黎导演穿一套浅灰色的老西,结一条粉红色的领带,浓眉大眼,看上去任何一方面也比我更具开麦拉面容。我们似乎惺惺相借。黎大炜也把我从头至脚,从脚到首上下看了一遍。他笑着点头:「啧啧,你简直就是『靓妹仔』男主角的化身!」他把几张台词递给我。我一看。咦!这不就是「江湖再见」里的其中一场戏!「『江湖再见』?」我指指手上的台词,不明白他的用意何在。「我看过你演的『阿龙』,很有味道,表现相当好,基本上跟我要求的一样,但我们还是想你集中在某一场戏上再演一次。」我当然没异议。两个试镜的机会都为我带来一点希望。可惜事与愿违。
「彩云曲」後来安排我饰演的角色并非我试镜的那个,据闻是泰迪罗宾觉得不好意思,吩咐电影公司无论如何也要安排一个角色给我演所致。至於「靓妹仔」,黎大炜给了我一个似是而非,似通非通的解释「抱歉,刘德华,我们最後还是决定起用麦德和做『靓妹仔』的男主角,理由并不是谁比谁好,或谁比谁差,问题在於我们拍的是一部半纪录式的电影,而你本身跟电影的角色太相像,恐怕观众看了会有『作戏』的感觉,失去写实片的意义。」黎大炜这个高深莫测的解释虽然我不太接受,但也没有带来太大的挫折感。 七、从投奔怒海开始
母亲不知在哪只箱子里翻出一大叠的旧剧本,放在我书房的桌子上。都封了厚厚的尘,我一叠叠拿下来拍打。如果不是母亲这一翻,我根本已忘记了自己曾把这许多的剧本收起来。「神雕侠侣」、「投奔怒海」、「鹿鼎记」和「猎鹰」。我用手比画,足有一尺厚。放在顶头的是「投奔怒海」的剧本,张张已发黄,底首部分也有些蛀烂的小洞洞。重甸甸的一叠拿在手上,彷佛夏梦就坐在我面前,架着茶色的眼镜,和颜悦色的说:「刘先生,抱歉找得你这麽匆忙,因为电影已开拍了,导演许鞍华和演员都全在海南岛进行拍摄工作,我们找你演的角色,坦白说,原属意周润发的,但一开始接触他时,他就推了,我们不得不找第二个人代替。」
她把手上的剧本推到我面前。「这是剧本,你可以拿回去和公司商量,但抱歉我们时间紧迫,请尽快给我一个答覆好吗?」面前摆着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,我不禁有点置身梦中,也有点喘不过气来。我答应廿四小时内给她回覆。她满意的笑了。「我到现在才笑得出。」她说,「但我实在抱歉没有充分的时间给你准备。」对吾等小辈她也如此客气,我倒反而不好意思了。其实我一直想问她:周润发为什麽不肯接拍这部戏?但又怕冒昧,所以始终没有问出口。
倒是她先跟我提起发仔。「是发仔向我提议找你接拍这戏的,还有锺志文是彩云曲的摄影师和阿LAM⌒林子祥∪。」这些介绍人确教我十分意外。「前一阵子因为角色的问题我给烦得要紧,每趟见到朋友都来不及的诉苦,他们三人差不多同时在我面前提起你,大家都跟我说,有个小子很不错,叫刘德华,外型讨好,作戏也不差,最重要的是他很拚命,工作态度一流。」我还没有听过这样直接的称赞,不禁耳朵都热起来。我真没想到机会在这麽多人手中兜回来的。许鞍华导演、林子祥、缪赛人男女主角,摄影师锺志文、副导关锦鹏、区丁平美术,台前幕後都是顶尖分子。我思前想後,觉得自己实在没有什麽道理拒绝这个机会棗除了刚才的问题。最後我也在夏梦口中得知,周润发不肯接拍「投奔怒海」的原因是害怕失去台湾市场。真相大白後,我反而觉得事情复杂了,心如铅压。那我呢?难道我不用顾及台湾市场吗?想至此,不禁沮丧。我不想平白放弃一套好戏,但总不能不顾现实的问题。我反覆想了一个夜晚,心里的结始终解不开。我决定找周润发帮忙给意见。我硬着头皮摇电话去坚城片场找他。我告诉他,我是刘德华。「刘德华?」他显然记不起来。我报上一连串的资料:「那个跟你拍『鳄鱼潭』的小子,第十届训练班毕业学员。」「噢!」他终於有印象了。 我把事情略略跟他说一遍,他提议我直接去片场找他,大家面对面谈个清楚。我到达坚城片场三厂的时候,他正在拍「孤城客」。他向我招手。我们坐在路边的石头上,我第一句就说:「谢谢你向夏梦提议找我拍戏,我非常希望能够接拍这出戏,但我跟你一样,同样担心着市场上的问题,如果我上了海南岛拍戏,那我的台湾市场岂不也有危险?」我一口气说完,只见周润发眉头也皱了。他沉着脸说:「你告诉我,你哪里来的台湾市场?」他深邃的看到我眼里去,我完全答不上口,哑口无言。他并不放过。「别怪我直言,你好好地想一想,你哪里来的台湾市场?你连香港市场也没有,更遑论台湾的?」他如长者般拍拍我肩头,语重心长:「拍了,起码你会有香港和中国的市场,推了,你就什麽市场也不用看!对你来说,这是个好机会,别白白放过!」
我知道自己并没有白走这一趟,我决定把握这机会。夏梦跟我一道上机。这是我第一趟离开香港出外。那年我廿岁,初生之犊不畏虎,天不怕地不怕。我的随身行李只是一个两尺乘两尺的小皮箱,身上一件毛巾背心,一条牛仔裤。夏梦在机场见到我这副模样,不禁大惊:「我们去两个月,你带这麽少行李够吗?」我笑笑!表示没问题。我们在广州的白云机场转机去海南岛。夏梦有事需留在广州,这一程因此只有我一人。她嘱我带一块反光板及两盒菲林片过去交给许鞍华。我忙不迭「好好好」答应了,就转身过了海关闸口。我左手夹两盒菲林片,右手夹皮箱和反光板,颠三倒四摇上飞机。
到了机舱门口,空中人员截停我。「先生!你的行李超出指定的体积,必须托运。」「托运?」我完全不知道有「行李托运」这服务。这个笑话可闹得不大也不小。我耳朵发烫,站在机舱外,让工作人员替我重新办理行李托运手续。更尴尬的是:飞机和所有的乘客都在等我!我无法控制的一直面红耳赤下去,也相信所有的乘客都在暗骂我。在飞机上,我利用时间把剧本又看了一次。 我感谢发仔的一席话。因为这个机会,我得到的不仅是一部戏的角色,而是许许多多无价的经验和友情。在海南岛两个月,我拍了廿一组戏,日子过得悠哉游哉。我们住的是一个农场改建的住宅式宾馆,地方大得很,放眼都是葱绿的草坪。每天早上我跟阿LAM起得最早。我们往往不吃早餐就去公园跑步、练歌,或者打羽毛球。下午有空闲,就成群结队去逛墟集,买古董、买气枪,轻松自在。我跟阿LAM一人买了一枝气枪,每个没通告的下午,我们就拿着气枪去附近的草坪捉蜥蜴。大家把捉到的蜥蜴放在石阶上比大小,比长短!输的就被罚晚上弄消夜给大夥儿吃。感觉上就像念书时去露营的日子,柴娃娃,热闹开心。两个月的相处,我跟阿LAM、许鞍华、关锦鹏、区丁平等成了好朋友。拍戏的经验更得益不少。「投奔怒海」有一本完整的剧本,它让我知道,一个好的剧本确能帮助演员发挥更好的表演方法。这一切一切,都是我在海南岛拍戏的意外收获。如果时光可以倒流,我愿意再去多一趟。
八、说起我的爱情
「可否谈谈你跟她的故事?」「棗」「不想提?」「不是。」「?」「我觉得感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,我跟她的事,就只有我跟她才明白个中的感受。我不介意说,但恐怕说出来的会太主观,这不太好,唔棗我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对不对,未必我感受的就是对的。」「没关系,我们随便聊聊。」「也好,待我整理一下。」「要喝点什麽吗?」「啊,好的,咖啡,谢谢。」「先生,麻烦你给两杯咖啡。」「好的。」「爱情像咖啡。」「为什麽?」 (微笑) 「甘苦与共。」「你是一个对爱情专一的人吗?」「如果我们决心去爱一个人,我们应该给予对方绝对的信任。对待一段恋情,我只有确定与否定,当我告诉对方,我已确定我跟她的感情後,而她仍然不相信,那我也没办法。」「你们在一起多久了?」「对不起,可以帮我签个名字吗?打扰你。」「啊,没关系,签在那里?」「这里。」「衣袖上?」「对,就是这里,请写上我的名字:依莎贝拉。」「ISABELLA,是这样拼吗?」「对。你的字很漂亮!」「谢谢。」「谢谢,麻烦你,打扰你,再见。」「不用客气,再见,嗳,刚才说到哪里?」
「你们在一起多久了?」「也有三年。」「是怎样认识的?」「朋友介绍的。我认识她的时候,并不晓得她是作戏的。」「还记得当天她穿什麽吗?」(泛起笑意) 「记得,她穿白衬衫,牛仔裤,肩上披着件红色毛衣,脚踏一双黑布鞋。」(笑) 「我最记得那双黑布鞋。」(再补充) 「那时候她头发很长。」「你这样说,以後女生见到你都这样打扮了!」(打哈哈)「是怎样开始的?」「看戏、吃饭。我跟她看的第一部戏叫『细雪』。」「很开心。」「嗯。」「那後来又怎样会弄致分手?」(苦笑)「电影里我也许是一个常常满口情话的人,但现实生活中我并不是一个擅於谈情说爱、情话绵绵的男人。我并不懂得如何去表达自己的感情。」
「你们之间出了什麽问题?」「太多的问题,太少的时间。」「是否你的要求太高?」「?」(咦?!哈哈!)「这是我一首歌曲的名字!」「还记得歌词吗?」「是否你的要求太高还是我付出太少。」「这是你的答案?」(莞尔笑笑)「她是一个爱得很彻底的人,比起她的投入,我无疑付出了太少。」「女孩子总希望男朋友有多点时间陪她。」「我想是的。但跟她在一起的时候,我的电影事业刚开始,不可能常常在她身边,大部分时间我都在香港拍戏。」「有尝试去挽救这段感情吗?」「有。但最後她仍然觉得我做得不足够。其实早在开始的一年多里,问题已产生,我们曾经很努力的去补救、解决-一个问题。由始至终,身边没有一个人是看好我们这段感情的。」(自嘲地笑)「当时我跟她只要好好地生活下去,就是对那班人最大的惩罚。」
「那班人对你们的感情有影响吗?」「或多或少。」「你们是在什麽情况下分手?」「我想这个并不重要。」(低头沉思) 「在想什麽?」(啜一口咖啡)「在这段感情上,如果纯粹以付出多少去衡量,我想是我负了她的。」(自谑)「嘿!一个负心的人!」
「有没有想过失败的原因?」「感情并不是是非题,没有确定的答案。但无论如何,一对情侣分手,错的总是男方。」「伤心吗?」「我觉得可惜。」「为什麽?」「我们都是普通人,所能够拥有的也就是普通的一份爱情。那并非如传说中一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,对吗?我们都不可能将自己的生活和感情,付诸於那些流传下来的爱情故事里。「每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都经过悲惨的人事,如果在这段经过的日子里,对方放弃了,那我觉得是很可惜的,任何爱情少了一份坚持,就等於判了死刑。当爱情出现比较,那就是分手的时候。」
「可以再问你一个问题吗?」「听说你四月份会在台湾出版一本小说形式的自传,是吗?」「可以的。」「是的。」「你会在书中也提一下你跟她的感情吗?」「会的。毕竟这段感情曾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。」「你是不是一个洒脱的人?」「如果生在古时,我将会是一个多情的剑客,每天为她舞剑四十五分钟,这个答案满意吗?」 八、那段虚度的岁月
在台湾宣传「新神雕侠侣」时,有一个影迷送了一套精装的「神雕侠侣」原著给我。我趁宣传空档,随意翻着看。这一翻,却像翻倒了家里的樟木箱,倒了一地最心爱的收藏物,不得不蹲下来逐一重温。
拍摄「神雕侠侣」是我在TVB里过得最开心的一段日子。整整四、五个月里,日以继夜地跟同一班人轧戏,大家抱着同一的目标,彼此互助。我甚至爱上剧里面-一个角色。小龙女、周伯通、东邪西毒、郭襄、黄蓉、陆无双、公孙绿萼,甚至李莫愁和金轮法王。这样的选角,我觉得不是绝後,但也至少是空前。如果硬要说,那恐怕只有对自己的「杨过」造型感到没信心。大家也一度对我的外型和演技产生怀疑。监制箫笙是最担心的一个。他把我抓到他办公室内,谈了一个小时的话。「我看了你演的『猎鹰』,很不错,的确是一个正面的小生人才,但你有信心再担一部剧的主角吗?那是『神雕侠侣』。」「有。」我自信地道。「猎鹰」是我第一部从民初装转时装的电规剧,李添胜监制。「添哥曾跟我说你是个人才,但采用你仍然不乏带一点冒险,我们担心观众不能接受你的古装扮相。」我於是三试造型,三试镜。箫笙更想出试探观众反应的方法。他们安排我担任一九八四年香港小姐的歌舞表演嘉宾,同场演出的有蒋丽萍。这是我第一次录音以及第一次公开表演唱歌。萧笙他们一干人都坐在现场观众席上听反应。「不错」、「满好」、「俊俏」就是他们得到的评语。「杨过」一角於是敲定由我饰演。我也因此再重看「神雕侠侣」这套武侠小说。当见到陈玉莲「小龙女」的造型时,我觉得没有人再比她更像我心目中清丽脱俗,不食人间烟火的「姑姑」。台下的陈玉莲也很漂亮,但那种漂亮是属於乡土气息的,不施脂粉,浓眉大眼,略厚的唇。我喜欢看她笑,有种与世无争的态度。
可是当年的陈玉莲并不爱笑。拍片空档,她会勤力地练武功,影棚内常见刀光剑影,随时皆可见小龙女跟李莫愁大展身手。我得承认我常有运气跟一大班演技派的演员合作,获益良多。「猎鹰」时有叶德娴、刘绍铭、秦沛、陈敏儿、刘江等,到了「神雕侠侣」,再次碰上更多的好演员,曾江、秦煌、吕有慧、欧阳佩珊……等等。还有较早期拍「花艇小英雄」认识的廖伟雄和董玮。前者让我在喜剧发挥方面得到很大的启示,後者则教晓我许多古装片上的武术动作。
「神雕侠侣」後,我面对一个重大的转捩点。公司开拍「鹿鼎记」,韦小宝这个角色,我是其中的一个人选。某天某地某人召见我:「公司想力捧几个小生,你是其中一个,因此希望能提前跟你续约,这里是一份五年约合约,你看看有没有问题?」有,当然有问题,大大的问题。五年,五年并不是一个短日子。我不想在这遥不可及的将来订下任何承诺。我要求公司将年期缩短才予考虑。但公司态度强硬,并无这个打算。两方面都没有让步之意。或许我真的有点艺术家的脾气吧,不喜欢被束缚,更不想凡事为名为利。我不想因为钱、因为名而强迫自己做一些不愿意的事情。当然这洒脱的背後得付出一点点代价。
「鹿鼎记」开拍,公司正式对外公布饰演韦小宝的是梁朝伟,刘德华饰演康熙。既然决定了自己要走的路,我乐於接受这个现实。除了「鹿鼎记」外,公司就没有再给我任何剧集的通告。突然之间,我变得很空闲。我於是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钻研「康熙」的演出上。我跑到图书馆,借阅了所有有关康熙传的书籍和大批的近代史记,细心叁考他的起居饮食、生活习惯以及心路历程。我找到许多新鲜有趣的资料。以往电视上的皇帝,只手总是平放在龙座,英姿飒飒,但我读到的资料是皇帝从来都是双手一前一後摆放在椅把上,并非平放。而宦官身上挂着的玉珠链,其长短就代表了本身的官位高低。我还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,狠狠的把清朝的封号职衔背得滚瓜烂熟。又去问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前辈,那年代的种种花絮。平常有事无事也闹着玩,「朕」喜欢这,「朕」喜欢那。没人捧我,我自己把自己捧得高高的,不亦乐乎。
剧集播放後,证明我的努力没有白费。大家都记得康熙这个小皇帝。我下意识地觉得自己在这仗上蠃了TVB。虽然我知道这下子更难把合约的问题解决,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在这段日子里得到许多。我买了自己的第一间房子。从装修、油漆、家具、到阳台的布置,都是我一手包办。就连鱼池上的一座假山也是自己动手搭建的。整间新房子落成,我才花了十一万块港币,不禁要为自己的精打细算和手艺喝采!一九八五年十一月,TVB正式把我调离话剧班。对於这个安排,我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,所以当通告发出後,很有点「逆来顺受」的感觉。我被派去一些综合性节目里担任「活力之星」。
一九八六年九月,我正式被公司雪藏。就在这同时,我跟嘉禾电影公司签了两年的电影合约,同年十月开始生效。整个八六年,我可以说是虚度了。旧约未完结,新约又未开始,「收入」与「支出」成了问题。一直以来,无线的薪水我都悉数交给父亲,我自己花的是拍电影、登台的外快,前阵子买房子又花了一大笔,现在每个月仍然要缴房屋款,入不敷出是迟早的事。那年碰巧谭咏麟开演唱会,我反正闲着没事,口袋里又没有半毛钱,於是就上「特高」帮忙划演唱会的票,每天向张国忠拿二百块的车马费。也许在别人眼中我是英雄落难,但我从来不觉得。求仁得仁,得到了一些必定又失去了一些,我永远看得开这点。 九、我和我追逐的梦
刚下飞机,即被电影公司的剧务接去邵氏片场开工。大德把那五大箱的登台服饰先行拿回家去。
我头有点疼,但精神倒还可以。这些年来,我已经习惯了出机场去片场;由片场赴机的的工作方式。习惯了,什麽也不当一回事。轧完戏回家的时候,他们都睡了,我耳朵静得嗡嗡鸣。我有个冲动想去把父母摇醒,叫他们陪我说话,又或者听他们在我身边说话。当然我只是想想,不能如此自私。我走去厨房端出母亲早准备好的鸡汤,一口喝下,又煮了个面充饥,摸来摸去,反而又不想睡了。
我走进书房,拿出所有收藏的古董手表,逐一用布擦亮,逐一为它们上发条。我数一数,刚好六十只,来自世界各地。滴滴答答,滴滴答答,我躺在沙发上听着这此起彼落的滴答声,很陶醉。滴滴答答,时间和岁月就是这样溜走了。十年,从训练班至今,从无到有。无心插柳柳成荫,自己也想不到。十年当中,拍了超过二十部的电视剧,超过七十部的电影,或多或少印证了我对这个圈子的热忱和诚意。当年训练班同期的同学,现在仍在娱乐圈发展的也不少,梁家辉、潘宏彬、吴家鹿、戚美珍、符钰晶、戴志伟、连伟健等。我跟潘宏彬更成了莫逆之交。而在过去的一段漫长岁月里,最最教我怀念的有一个人棗她是庄文清。
君子之交淡如水,我和文清的交情正是如此。我们并非那种整天并足谈心的朋友,但彼此间却很关心对方。每次文清碰到我,她都会对我的演出逐一提出意见。有阵子我唱歌时左手常怪怪地曲在腰间,文清看到了会跟我说:「你的手这样放,电视上出来的效果不大好,快把这个姿势改掉。」文清吃素,性格恬静,虽然如今她出家了,但在我心目中,她仍然是一个敬业乐业的好演员。
从小萤幕跃上大银幕,中间又兜兜转转的闯进歌坛,幸运之神一直眷顾我。每趟当我跌下时,总有一把无形的巨掌在我身後将我扶起,而这巨掌也许就是我对工作的执着。我不讳言自己是一个好胜的人,除非不做,要做的话我一定要做得最好。我并非要蠃得全世界,我要蠃得的是我自己。过去我为工作而工作,但从今天开始,我希望能在每一件工作中都能掺入一点的艺术成分,就算占不上一半,我也想拥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艺术本质。我爱我的演艺事业,可是也并不想一生一世当演员。人生应有许许多多的不同阶段。
从呱呱坠地那刻起,我们永远是父母心中的孩子,往後的日子,我们开始不断地为学业、为事业、为爱情、为家庭做出抉择。而我选择了这一阶段的我属於幕前,也因此我从不介意目前工作、工作又工作的日子。有人问我:「演了十年的戏,可曾厌倦?」这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一句:「没有!」有的只是体力透支的疲累,然而好好的睡一觉後,又是活生生的一条龙了。人生并没有多少个「十年」!当我已走过第三个「十年」时,我也应该开始再为往後的「十年」做打算。 我会淡淡地、不经意地退出幕前,一年六部戏、再一年四部戏、一年两部、两年一部,慢慢地、漫不经心地解开这缱绻我大半生的情 意结。我会偶尔作阙曲,填首词,写一个惊天动地的剧本,好好地享受我的创作世界,继续追逐我的梦。
很小很小的时候,父亲问我:「你将来长大了要做什麽?」,我回答说:「我要做牧羊人。」大草原,白色的小屋,蓝天白云,一望无际的羊群和白驹,心爱的人抱着一头蜷缩懒睡的大笨狗。我希望我的另一个故事由此开始。 想买 可惜找不到哦 不知道谁有这本啊 ~~ 每次看到老大以前的东西,而我又没有时,总会恨自己怎么那么晚出生! 廷不错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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