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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沁0927 发表于 2007-1-22 13:23

[贴图]涂鸦照片随便看~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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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沁0927 发表于 2007-1-22 13:24

涂鸦

:lol :lol :lol 极端地说:离开了街头墙面,涂鸦就很难再被称作是“涂鸦”了。然而,无论曾经是多么强调叛逆、个性,强调不合作与不合法,只要规则的半径稍微再延伸一点点,就能轻易地将这些反叛纳入其中。
    涂鸦画到纸上布上,成为登堂入室的艺术,进美术馆、进拍卖行,昔曰和警察斗智斗勇的街头小混混变身为著名艺术家;涂鸦印到衣服上、鞋上、包上,和奢侈品牌一起卖出昂贵的价钱,引导时尚和潮流。
    走下墙头的涂鸦,似乎再没有更多的出路可以选择。
纳入主流艺术“圣殿”
艺术界一直是喜新厌旧的,不断地纳入新的艺术形态,涂鸦自然也不例外。对于其由街头散兵游勇转移到美术馆、拍卖行抑或画廊等通常意义下的“艺术圣殿”中,艺术家邱志杰称之为“艺术界的游戏规则”。
    1970年代以来,涂鸦艺术在美国兴起,同1960年代兴起的波普艺术有关联,有些艺术评论家认为,涂鸦艺术是对波普文化的一种继承和发展,它们在精神上有着一致性,都倾向于关注大众文化。它不仅在公众中引起强烈反响,而且在当代艺术中占有一席之地,涂鸦艺术家的作品甚至成为拍卖行座上宾,得到大众和艺术界的双重认可。如涂鸦艺术家凯斯·哈林(KeithHaring,1958年-1990年)的作品可以卖到35万美元,香港涂鸦艺术家曾灶财的作品也于去年在苏富比拍卖行拍出了5.5万港元的高价,比最低估价高出4倍多。
    1973年,涂鸦艺术第一次得以展出,作品是从地铁上的“涂鸦”图案转换到画布上的东西。到1970年代后期,涂鸦绘画成为纽约下东城美术馆里的“常客”,越来越多的涂鸦艺术家集结地也建立起来,有些画廊开始专门展示涂鸦艺术家的作品,涂鸦艺术从“地下”开始转向“地上”。到1980年代前半期,离开街头的涂鸦绘画已成为纽约画派最流行的一种绘画风格,也成了当时艺术界的一道亮丽风景线。纽约东村所强调的朋克精神与涂鸦的精神内涵相符,东村因此成为涂鸦艺术家聚居的大本营。但是,涂鸦艺术的辉煌只是昙花一现,不久又重新回到被遗忘的地下状态。不过,涂鸦艺术家也因为这次亮相而走向两极分化,一部分因此赢得国际名声,从此其作品跻身大博物馆和画廊,成为正统艺术机构和艺术观念所接纳的宠儿;另一部分艺术家则始终坚持着自己的风格、材料和战场———城市的墙壁和地铁。得到艺术界承认最有名的是:巴斯克雅(1960-1988),凯斯·哈林和肯尼·沙夫,然而他们在进入了传统的美术圈子后,所具有的原始和疯狂的特质很快就被消磨掉了。哈林曾回忆道:“唯一能从中侥幸存活下来的是那些实际上未曾属于它的人。人们喜欢我、巴斯克雅和肯尼·沙夫,这些情况很复杂,因为巴斯克雅和我不愿脱离涂鸦艺术,但与此同时,将我们自己卷入这个运动对我们又是一个限制。尽管巴斯克雅起初也在街头作画,并且曾经力劝我走上街头,但他仍痛恨被称作一个涂鸦者。我们曾对涂鸦世界充满崇敬,然而我们也不愿让进入艺术圈的‘涂鸦画派’将我们吞噬掉。”
风行设计圈的代价
    随着上世纪90年代各大城市反涂鸦运动的展开,美国街头或地铁等处花花绿绿的涂鸦签名正逐步淡出人们视线,涂鸦也在某种意义上被“驯服”,诞生了一种所谓涂鸦图案的新形式。那些曾经逃窜于警棍下的街头青少年也正逐步登堂入室,成为设计界的宠儿,衣服、裙、高跟鞋以及手袋上,都能找到黑白或七彩的涂鸦风格作品。
    论及最为成功的例子莫过于MarcEcko,他自12岁开始就混迹街头投身涂鸦,20岁时就以6件自创涂鸦T恤奠定个人品牌根基,如今已经是数十亿资产的服装品牌MarcUnited的拥有者。他认为,现在年轻人就是爱凸显自我特色,太一般的设计无法引起共鸣,“我们的设计就是要引人瞩目、要夸张、要炫目夺人、要让人惊叹!”
    回顾设计界,俯首皆是涂鸦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例子,它就是设计界的“主流”。2001年LV与涂鸦艺术家StephenSprouse合作推出一款涂鸦式的LOGO保龄球包,纯黑底上随意描画着简洁浑朴的纯白色英文圆体,虽然没有了涂鸦的那种粗砺,却有种雅致与野趣的结合;克丽丝汀·迪奥(Chris-tianDior)也推出涂鸦图案的长裤、短外套和皮包、鞋子;连法国优雅的NinaRicci,也把巴黎花都的风景画面作为皮包上的图案;法国时尚品牌agnes’b则是以中国书法笔触,在系列商品上草写品牌名,把涂鸦的童趣发挥得自由潇洒。
    香港涂鸦者MC仁1990年在法国接触涂鸦,1994年后回香港,成为朋克乐队“大懒堂”的主音。此后他在新加坡、美国、非洲等地都留下涂鸦,曾被美国《时代》周刊称为“亚洲涂鸦第一人”。他认为涂鸦的本质即“不合法”,这种本质一面让涂鸦者迷恋其中,一面也是抗议———抗议商业化对公共空间的侵犯。他说:“商业广告铺天盖地,侵犯了我们视线的空间,为什么我们既不能选择也不能抗争?”
    MC仁鄙视商业,言语中透露的是对香港消费文化的厌恶,对于涂鸦与商业的结合,他认为不过是商业穷途末路,寻找赚钱手段而已,他列举了朋友为LV设计的GraffitiAlma(涂鸦手袋)的例子,“2002年这款手袋在全球受到追捧,但没有人会注意到背后参与设计的涂鸦者———商业对涂鸦艺术和涂鸦画家都缺乏尊重。他们只会把涂鸦变成潮流,使涂鸦屈从于时尚,这对涂鸦和商业来说都是不健康的。”
张大力:中国涂鸦的“独行者”
    也许在北京等待拆迁的斑驳老墙上,你会看见这样一个人头像———面左,无发,中国式的鼻头,突出的双唇,狭窄的额头,或许这个大人头还会被掏空,透过这个用残墙构成的头颅,看到的是现代建筑,这就是张大力的涂鸦作品《对话》。
    张大力1987年毕业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,1987年至1989年在北京圆明园做职业画家,1989年7月随夫人远赴意大利,1995年,携妻子儿女回北京定居。他最受人关注的作品就是《对话》系列,这个系列的发端是街头墙上的“人头像”,后来发展成为图片装置,有民工还有张大力本人现场参与的行为艺术活动。
    张大力刚开始是画中国现代水墨画的,后来做了一些用卫生纸还有胡萝卜做的装置作品,再后来萌发了喷涂人头像的念头。最初是在意大利街头实施这一想法的,他说:“画实体画的灵感枯竭了,就想着搞涂鸦了。最初,我把一个象征着我的人头的形象喷到了意大利街头。”
    1995年回到北京后,张大力继续干着喷涂大人头的活,他在要拆迁的墙壁上画了很多大人头,几乎就找不到没有见过大人头的北京人。不过,刚开始许多人认为这是捣乱,居委会大妈嚷嚷着要把画大人头的元凶找出来,拆迁委员会也忙着寻找张大力。张大力说:“他们觉得这可能是反==的,是一种有目的的对抗。”当时,许多媒体也对这个大人头进行了报道,不过大多是对它进行了攻击,认为这是城市垃圾。
    多年的磨练,张大力练就了一身的好武艺,在距离墙壁20厘米左右处,仅用不到1秒钟的时间就能画好一个大人头。对于被有些人称作是“中国唯一在玩涂鸦的人”,张大力并不显得兴奋,他说:“中国的涂鸦大多小打小闹,看不到真正在搞涂鸦的人,我觉得很孤独,希望看到有更多的人跟我一起搞。”不过,现在张大力已经不把注意力集中在大人头上了,开始做雕塑《活标本》,关注民工。
李球球:墙多、人少、好下手
    8年前,李球球没想到自己会被当成艺术家。那是个夏夜,他跟几个朋友拿着喷漆到北京天坛东门的一个桥底下涂鸦。事先早早踩过点,那里墙多,人少,好下手。这是李球球第一次涂鸦,本想跟朋友们瞎涂一气,临时决定涂个“SKI”形状。正高兴,他突然感觉有什么硬硬的顶着自己后腰。回身看,警察拿着冲锋枪。事情的结果是几个人的身份证被没收,将墙面清洗干净才领了回来。现在李球球很少再偷偷到天桥下涂鸦了,他的作品散落在T恤衫上,摄影展、滑板比赛、酒吧的背景墙上,甚至电视节目的片头中。涂鸦签名,一律是0528。
    李球球说有两件事让他喜欢上涂鸦,一个美国人和一个滑板团体。学绘画的他在读书时认识了美国同学L,L带来许多来自美国的涂鸦杂志。之后李球球创办了滑板团体“滑板黑社会”,这让他在身份上感觉跟涂鸦更亲近,同时也找到了涂鸦的主题,他的作品多为“社会”字样或滑板图形。虽然李球球的涂鸦多用于商业,但他说自己更喜欢街头的感觉。新街口百花胡同和五道口轻轨站旁,都有他的涂鸦痕迹。“从挑选墙壁,一直到完成作品,整个过程都像跟这座城市亲近。”他努力表达那种街头的感受,“我事先从不构思,站在墙壁面前想一会,就随意涂画。喷漆有股特别好闻的味道,沾到手上,好像立刻渗到血液里。最有趣的是一些观看者,有居委会大妈朝我喊,小孩儿,别乱涂乱画;还有骑自行车的小伙子,伸着大拇指说,嘿,哥们儿,真棒。”
    现在涂鸦是李球球收入来源的很大一部分,虽然不多,但他感觉满意———既宣泄自我,又有商业成功,这大概是所有艺术的理想状态。他有两个愿望,一个是希望北京出现一个专门用于涂鸦的公园,“以我们城市的情况,给一块空间,因为随便涂画,是对一个有艺术天赋的孩子最大的鼓励。”另一个是组建一个涂鸦团体,发扬中文涂鸦,“不仅仅因为中文对涂鸦来说,具有更丰富的表现力,还因为这是我们的语言。”早报整理自《三联生活周刊》
国外涂鸦发展史
    涂鸦早在一些文明古国如古希腊和罗马帝国便有存在。它在英语中是以复数Graffiti表示,其单数词为graffito。这两个词都起源于希腊文γραφειν(graphein),意指“书写”。不过,该字何时和如何演变为“涂鸦”的意思,历史学家并没有定论。
    涂鸦在字典中的解释就是在公众墙壁上涂写的图画或文字,通常含幽默、猥亵或政治内容,正是这样的界定给予涂鸦特殊的“草根性”,决定其“源于街头”的特点。
    20世纪以后,欧美各国开始流行一种“到此一游”的涂鸦,二战后,世界各地就有一批人在各处的墙壁上涂鸦,他们多是留下自己的名字以宣示在涂鸦处的控制权。但到了20世纪末,涂鸦已经和这种“占地盘”味十足的动机脱离关系,慢慢演变为一种个人创作。一些涂鸦者是“为涂鸦而涂鸦”,或是为了增加自己作为涂鸦艺术家的声明和技术而涂鸦。
    有时涂鸦和笔名一样,能反映作者的修养。有时涂鸦所包括的是创作的年份、作者的名字及其简称,或反映作者的一些经历、回忆或追忆。一些涂鸦内容甚至含有隐语。
    世界各地对待涂鸦多数持反对意见,认为涂鸦会破坏城市景观,但另一方面,他们不得不采取一些平和的措施,例如德国的==部门会和一些涂鸦组织合作,开辟一定的场地、发放执照给爱好者进行创作,同时每年举行“涂鸦比赛”,从思想、乐趣、艺术等方面进行评比,提高涂鸦的艺术性。对于其他乱写乱画者,除了要求他自己花钱清除外,还罚他为社区服务。
    一般认定未经设施拥有者许可的涂鸦都属于犯罪行为。如今,涂鸦在一定程度获得了认可,否则就会被认定为“乱画”。涂鸦艺术家张大力认为,涂鸦者应该具备艺术家的身份,其次涂鸦的符号应具有一定内涵,涂鸦者的行为也应该是持续性的.

所我所爱 发表于 2007-1-22 16:54

涂的不错,有艺术

ab.sandy 发表于 2007-1-22 18:26

很美啊!:D :D

过客guoke 发表于 2007-1-22 18:34

学起来很难的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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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LLYGIRL_08 发表于 2007-1-28 13:19

实在是太美了。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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